2017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463

2017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子项

时间要求

具体工作及要求

毕业环节

后期检查

5.19-5.30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后期检查。

2519日前提交毕业论文查重电子文档。

3、审查毕业生答辩资格。

毕业答辩

6.46.10

1526日之前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交教务处。

2610前完成答辩工作(含二次答辩、优秀答辩)。

4612日上午上报答辩未通过学生名单。

毕业环节总结

6.15日开始

1620日前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撰写;

2628日形成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书面材料于并上报。

 

 

注册与学籍清理

5.12-5.24

1、对2017届毕业生开展注册情况清理,对未注册学生及原因进行认真梳理。

2、对2017届毕业生学籍及有关信息核对清理,确保毕业信息准确。

3、对欠费学生欠费情况核查,并敦促缴纳。

4、教务处完成学信平台学籍状态处理及预审。

重补修

考试

5.15-5.26

1、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安排的前提下,安排重修考试。

2、完成阅卷和各二级学院间成绩交换。

3、完成双学位成绩单移交。

延期毕业申请办理

5.30日前

因学业(含预计毕业环节不能通过者)未完成自愿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必须于530日前提出延期一年毕业申请并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专升本学生专项清理

5.24日前

1、              专升本学生学籍档案是否到校。

2、              补修学分是否完成。

3 学费是否完清。

成绩清理

毕业、授位结论预报

6.16.3

1、完成成绩清理。

2、报送《毕业生毕业审核条件表》。

3、预报毕业、结业结论。

16.2前,学生提交学位申请。

2、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完成审核,对不能授位学生填写送达《四川理工学院不授予学位通知书》。

3、各二级学院预报毕业生授位名单。

证书准备

5.206.3

教务处打印证书

6.46.5

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与学位证书

6.66.13

各二级学院贴照片、到校办盖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审定

6.15日(待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17届学士学位授位名单。

证书发放与注册

6.20

1、各二级学院清退因各种原因暂不发放的证书。

2、与教务处核对毕、结业结论注册数据,确保数据准确。

6.21-6.23

各二级学院按学校安排发放证书。准确时间待定。

6.30日前

教务处完成学信平台毕结业结论注册。

7.1日起

学生可以在学信平台查学历信息。

 

2015届及以前毕业生回校换证考试

5.20-7.7

1、报名时间:5.20—6.12,往届毕业生向二级学院提交《2017年回校考试换证流程表》。

2、审批:二级学院初审。若回校考试超过2年及超过2次,报教务处审批。

3、数据汇总:6.17前各二级学院将往届回校换证考试报名数据发教务处何英老师。

4、考试时间:6.29-7.2考试。

5、换证时间:7.7前。

 

 

教材款

补款

6.1日前

由学习委员持《用款证》到所在校区教材中心办理。

教材款

退款

 

6.1

由本班二人(学习委员和另一名班干部)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所在校区教材中心办公室领取《领款单》后,到所在校区计财处领款。

 

查重结果处理:

1、第一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低于40%的论文可进入第一次毕业论文答辩。

2、第一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高于50%的论文,修改后进行第二次相似比检测,若第二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低于40%可进入第二次答辩,若第二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仍然大于等于40%取消答辩资格。

3、第一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大于等于40%小于等于50%的论文,修改后进行第二次相似比检测,若第二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低于40%可进入第一次毕业论文答辩,若第二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仍然大于等于40%,再修改后进行第三次相似比检测,若第三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低于40%可进入第二次答辩,若第三次相似比检测总相似比仍然大于等于40%取消答辩资格。

 

教学办

2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