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奖学金是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创新业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对象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专业的在校本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评选期间,无补考,无违纪行为;
3、本科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或专升本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以上的学生。
四、川恒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计算办法
1、川恒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科技活动绩点+学生奖励绩点;
2、平均学分绩点按《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素质选修课与补考课程绩点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3、科技活动绩点按照《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绩点的计算办法》中“科技活动绩点”的规定执行;
4、学生奖励绩点按照《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绩点的计算办法》中“学生奖励绩点”的规定执行,但仅限于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方面获的表彰奖励。
五、评定时间和程序
1、每学年评定一次。
2、评定程序
(1)学生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化学工程学院川恒奖学金申请登记》,并提交川恒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计算所需要的有关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年级、分专业按川恒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绩点相同,以平均学分绩点高的排名在前),并提出获川恒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院助学工作组评审。
(3)获川恒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总支审批。
六、附则
本办法由党总支负责解释,从2018年10月开始实施。
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