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学生干部形成勤奋学习、追求卓越的良好学风,同时发挥先进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推进我院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
2、担任校(院)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
3、担任校(院)学生社团副职以上负责人。
二、评选指标
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至少1年;
2、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至少2次;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4、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
四、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年10月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五、评审程序
1、初步人选确定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确定15名左右学生为初步人选。
2、候选人确定
初步人选进行工作风彩展示和答辩,评委确定10名学生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评委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3、公示
对确定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表彰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办法》(川理化工(2017)15号)同时废止。
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3月7日
附件
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1寸彩色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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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学号 | 专业班级 | ||||||
手机 | 邮箱 | ||||||
学业成绩 | |||||||
年级 | 学业绩点 | 班级名次/人数 | 专业名次/人数 | ||||
大一 | |||||||
大二 | |||||||
大三 | |||||||
表彰奖励情况材料目录 | |||||||
时间 | 奖项名称 | 授予单位 | |||||
学生技能特长情况材料目录(英语、计算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
时间 | 项目 | 具体情况或成果 | |||||
社会工作情况材料目录 | |||||||
起止时间 | 职务 | 具体情况或成果 | |||||
学生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情况材料目录 | |||||||
起止时间 | 项目 | 具体情况或成果 | |||||
学生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情况材料目录 | |||||||
起止时间 | 项目 | 具体情况或成果 | |||||
学生活动(社会实践与志原服务活动)情况材料目录 | |||||||
起止时间 | 项目 | 具体情况或成果 | |||||
学生活动(创新创业活动)情况材料目录 | |||||||
作者(按次序列出所有作者) | 项目(专利、论文)名称 | 项目专利(级别、来源、立项、结题)情况,论文(刊物名称、年份、期数、起止页码) | |||||
本人诚信声明 | |||||||
本人承诺,在参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期间所提供的申请审批表等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均完全真实准确。特此声明。 本人手写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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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 | |||||||
学生工作办公室已就 同学《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经过了细致审核, 确认表中所有信息均完全真实准确。
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