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我院学生申请延期毕业的管理,根据学校对学生延期毕业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延期毕业的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按时完清应向学校缴纳的费用;
3、提交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签订《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延期毕业承诺书》;
5、提交《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延期毕业未修满学分学习课程清单》;
6、提交《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自愿降级、延期毕业申请表》;
7、申请延期毕业不超过两次,第二次申请延期毕业需完成第一次申请延期毕业总学分的70%。
二、申请延期毕业的程序和审批
学生用本人账号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并上传经学生、辅导员、学术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的《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自愿降级、延期毕业申请表》清晰照片,同时将延期毕业申请表交主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学生通过网上查看申请手续是否最终审核通过,学院将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送教务处存档备查,并领取学籍异动通知书转交学生本人。
三、附则
1、本办法由学术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2019年5月20日开始实施。
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