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研究和解决学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学风建设,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学生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
二、参会人员
学生工作例会主要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参加,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
3、研究和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通报情况,布置任务、交流经验、总结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学生工作例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主持;
2、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落实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3、学生工作例会实行签到制度;
4、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5、对于例会安排的工作,参会人员要及时传达,抓好落实。
五、附则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