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规范资助信息安全管理,有利于学生财产安全,务必提高警惕,加强管理。
第三条 学院实行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分级责任制。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担任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组组长,负责学院整体学生资助信息监督管理,辅导员担任所带班级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员。各班班长担任本班级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员。
第四条 学院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由专人管理,严禁将学生资助系统信息提供他人,如有需要查询资助信息的需联系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查询再告知需要查询的人员需要查询的信息。
第五条 学生资助信息涉及的纸质材料需分类归档,需提供专门文件柜进行保存,确保资助信息安全。
第六条 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公示需规范,公示时只出现专业班级、姓名,审核结果,禁止将学生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公布于官网、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
第七条 对于已经评选完并不需要归档的申请材料需及时销毁,严禁随意丢弃。
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