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学生、亲化工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围绕“大思政课”体系搭建人才共育平台,创新实践育人体系,全面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在全校挖掘选树一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以他们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的感人事迹引导和激励全校青年,见贤思齐、奉献社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动员和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志愿精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助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文明校园创建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基础。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主要指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成效突出的个人。
2.优秀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主要指学校各学院青年志愿服务队。化工学院团委推荐亲化工志愿者服务队参评。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大学生志愿者
(1)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2)正式参加志愿服务1年及以上,以志愿者所在志愿者组织认证为准;正式注册志愿四川;
(3)评选年度(2023年9月-2024年9月)内至少参加过5次各类型志愿服务活动,其中校级以上活动不低于1次(其他学院同学在化工学院参评的,需要有至少1次亲化工志愿者服务队发布的志愿服务经历),2023年9月-2024年9月期间志愿四川总时长不得低于40小时(截图须体现在此时间段);
(3)参评学生完成化工学院团委在学习通上发布的2023年、2024年志愿服务线上培训课程的,或学校团校志愿者骨干班毕业学生,或获得过各级政府、群团组织评定的“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1.“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志愿服务队登记注册志愿者总数的5%(化工学院拟推荐不超过90名)。
2.学院对“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公示和表彰。
三、实施步骤
凡申报“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的同学,请在11月21日晚10点前,将附件2、志愿服务相关表彰奖励证书电子档、2023年9月-2024年9月志愿四川志愿时长截图(截图时长与附件2时长需一致)及其他相关材料(包含不限于团校结业证书、优秀志愿者证书等),打包以学生姓名命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化工学院21、22级学生请发送至2848861272@qq.com;
化工学院23、24级学生请发送至1030519485@qq.com;
亲化工志愿者服务队中其他学院同学请发送至志愿队邮箱:3614845889@qq.com。
所有递交了申请材料的同学,请加入QQ群。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