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hgAdmin发布时间:2021-12-13浏览次数:1304

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本专科学生:

为进一步引导青年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深刻感触社会发展变化,适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高校学生能力素质要求,为科研、就业等奠定基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化学工程学院现对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寒假社会实践内容

(一)优秀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开展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

(二)学生自主开展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

二、各实践内容相关要求

(一)优秀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开展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

    此项活动的进行、表彰奖励按关于开展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2022学年“寒假招生宣传” 社会实践专题活动的通知 》(suse.edu.cn)执行。

(二)学生自主参加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

学生可以结合目前社会热点和自身特长、实际情况,在生源地或居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垃圾分类宣传、环境保护工作、赛事活动服务、社区治理工作等内容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

(三)学院社会实践项目调研立项活动

学生可以参加由学院团委主办的社会实践项目调研立项活动(通知另附)。活动形式如下:学生根据化工类专业发展要求、行业发展趋势,或结合感兴趣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提出专题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调研书)。下学期学院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优秀项目进行资助后学生团队(个人)利用2022年暑假进行自主实践。

以上三种类型不冲突。

三、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认定评选

(一)在生源地、居住地开展的社会实践,根据学生提交的《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2年寒假自主实践认定表》进行认定,符合要求的在第二课堂、素质绩点板块认定对应的学时、绩点。

(二)在省内外开展的志愿服务,根据学生提交的《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2年寒假志愿服务认定表》进行认定,不对志愿服务时长认定素质绩点,按参与人数的一定比例以院级三等奖标准进行表彰后认定学时、绩点。

(三)提交专题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调研书),只对项目申报(调研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按院级三等奖认定学时;学生个人(团队)利用2022年暑假进行自主实践后再进行认定评比。

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总体要求

(一)学生应遵守国家整体疫情防控要求和各地疫情防控具体安排,原则上所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需在学生生源地或现住地开展进行,不得跨省跨市。遵守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组织单位要求,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请有意向参加自主实践、志愿服务的同学加入群:812354968。群内会发布相关文件及认定评比通知。

(三)寒假带薪工作(家教、兼职)不能被认定为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低于10个小时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不被认定;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