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全体团员和青年:
根据2024年12月27日发出的《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做好寒假期间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认定和评比工作,树立通过社会实践实现建功立业的青年榜样,引导更多团员和青年投身于社会实践中,现将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认定和评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寒假期间开展了各类型社会实践的同学(含志愿服务),加入QQ群238098791并在群内填写实践信息收集表,方便认定和评选工作开展。
二、各类别社会实践认定和评比材料收集
(一)回高中母校参加招生宣传实践
请参与该项实践的同学填写回母校招生宣传实践群内的群收集表,提交2025年寒假优秀大学生回母校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总结(word)、以“专业班级+姓名+招生宣传”重命名打包的招生宣传视频、照片及被报道的相关截图、视频等信息等材料参加认定和评比。“回高中母校参加招生宣传实践”所有材料请通过邮件于2025年3月1日晚10点前发送到qhghgmsc@163.com。
(二)志愿服务评比材料
1.请寒假参加了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的同学,整理好寒假期间“志愿四川”等志愿服务平台信息(必须可见志愿服务项目、时间、时长等),如主办方没有在平台上发布活动的,必须提交盖有公章的志愿服务证明。
2、按照《各项实践类型参评院级表彰评选标准(参考)》提交相关材料并在“2025寒假社会实践”群内填写在线收集表。“志愿服务类”所有材料请通过邮件于2025年2月28日晚10点前发送到389731326@qq.com。
(三)其他类别社会实践
1、按照《各项实践类型参评院级表彰评选标准(参考)》提交相关材料并在“2025寒假社会实践”群内填写在线收集表。“其他类别社会实践”所有材料请通过邮件于2025年2月28日晚10点前发送到389731326@qq.com。
三、说明
(1)如在寒假中开展了两项社会实践的,如参与了返家乡和志愿服务的,请按要求同时提交两项实践的认定材料;认定材料以“专业班级姓名+学号+某一项实践类别”重命名,如“工艺211XXX+211610101XX+志愿服务”。学院以“某一项实践类别”材料作为评比主项,另一类只做认定。如果只提交了一项认定材料的,只认定一项。参加了三种实践的同学(如招生宣传+志愿服务+返家乡),最多只能提交两项。
(2)寒假带薪工作(家教、兼职)不能被认定为社会实践。累计低于20个小时或3天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不被认定(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走访校友实践活动除外)。
(3)寒假志愿服务所产生的时长经评比认定后不再次计入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绩点,直接折算为0.2绩点;寒假期间未参加评比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均不计入2024年综合素质测评绩点(时间从2025年1月13日—2月28日)。如单个志愿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可参与多个项目以累积时长认定参评。
(4)开展多场次招生宣传的(含在同一高中开展多场或在不同高中开展宣讲),只认定一次,但在专项评奖得分相同时排序在前。
(5)其他各类别社会实践材料明细按通知执行,一般为实践总结PPT(含照片材料、《自主实践认定表》盖章后的电子版、宣传报到截图、志愿四川截图、评优奖励证明),实践报告(自主实践有调研报告类),具体以《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的《各项评选标准》为准。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