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书记信箱  I   院长信箱  I

化学工程学院关于聘请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的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5月9日
  查看:1894
  来源:

各系、中心、教研室:

为提高我院学生创新创业水平,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经学院研究决定聘请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的指导教师名单

1、指导教师由45岁以下在岗的博士或副高级职称老师担任,名单如下:

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名单

化学工程教研室

化学工艺教研室

制药工程教研室

应用化学教研室

化工实验中心

汤秀华

62137 

15808202923  

黄廷洪

62008        

18808224732      

梁兴勇

67175 

13795584502

韩建军

62158

13320809735

13778579219

潘中才
18381372803

于海莲

62156

13980237279

刘叶凤

62662             

15983168166

陈国华

15008126085

唐  楷

62192

13795585046

杨永彬

62225
15281341558

杜怀明

62214       

13541669678

张伟

62230

15983156553

刘义

67177  

18381328768

谢云涛

62219       

13990088270       

杨  郭

62208  

13990065695

卫晓莉

62160        

13547417487

翁贤芬

62129 

13550751745

程纯儒

67120 

15808246860

吕永军

62130        

13547395309

余晓鹏

62199

13890036432      

013881760685

李雪飞

62119        

15284831082

 

马捷琼

67163  

13700950121

邹伟  

62217          

13990060721

张发兴

62197

13990070291

张峰榛

62140   

15881329605

 

毛崇武

67170  

15196024890

刘小强

62170            

13890012040

程德军

62191

13890021030

尚建平

62187 

15708137030

 

陈咏梅

67187   

13558910780

雷英

62200 

15708136913

 

 

 

穆祯强

67124 

13550755010

 

 

 

2、自愿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其他老师。

二、主要任务

指导学生参加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其他说明

1、学院将指导教师名单公布于学院官网,以便于参加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联系指导教师。

2、一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个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团队。

                    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5月9日

 

附件:

四川理工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7年4月至7月举行四川理工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4月15日---4月30日。报名方式: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加入QQ群347167024。同时登录中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注册。

2.创业方案(项目计划书)确定阶段:5月8日---5月20日。完成创业方案并上传至中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通过QQ691355909传送创业方案。

3.学校评审阶段:5月21日---6月15日。专家委员会成员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对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定,学校评定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由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赛项目。

    4.学校组织专家修改推省项目创业方案阶段:6月16日7月10日。学校组织企事业代表、优秀校友、校内专家对创业方案全面优化。对项目组成员“项目展示及答辩”进行专题培训,邀请投资人对项目负责人模拟“投资人面谈”。

    5.学校完成推省项目的网络确认:7月15日。

    五、大赛要求

    1.创意组项目不低于30项,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由研究生处负责在校研究生的宣传、动员、指导;教务处配合二级学院负责在校本专科学生的宣传、动员、指导。每个团队指导教师1-2名。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团委负责项目的孵化指导。

    2.实践组项目不低于25项(初创组不低于10项,成长组不低于15项),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务求信息实事求是。由学生处负责本专科学生的毕业信息梳理,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毕业信息的梳理,教务处负责与项目负责人预选人员的沟通联系。教务处、大学生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依据项目特点推荐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副教授以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六、大赛机构及联系方式

    1.四川理工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颜杰

成员:学术部、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人事处、计财处、计算机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相关领导。

职责:负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组织、参赛队伍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5505835 ,QQ群:347167024,手机:13808151127,OA教务处李清。职责:负责大赛的日常管理,信息汇总,信息发布,联系、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国家、省组委会的联络等。

3.成立学校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领导小组成员及企事业负责人、优秀创业校友、创投风投机构组成。职责:负责项目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编辑:gly】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