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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化学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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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学生形成勤奋学习、追求卓越的良好学风,同时发挥先进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学院学风建设,特制定办法。

一、评选对象

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指标

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学生。

三、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至少3次,其中,一等奖至少2次;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

四、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年10月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标兵申请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五、评选程序

1、初步人选确定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确定15名左右学生为初步人选。

2、候选人确定

初步人选进行学习风彩展示,评委确定不超过10名学生为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候选人,评委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3、公示

对确定的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表彰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标兵评选办法》(川理化工(2017)16号)同时废止。


                                                    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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