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书记信箱  I   院长信箱  I

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学费减免的实施办法(修订)
[化学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日
  查看:938
  来源:

为激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生困难程度确定为困难以上的学生;

3、上一年度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没有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费减免的标准及人数

1、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学费减免的人数为学生人数的千分之五。

三、学费减免的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学年下学期向辅导员递交《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费减免评审标准

1、按照学校所分配的学费减免人数,根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到各年级。

2、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分年级分本专科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绩点相同,以困难程度高的排名在前),并提出获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报院助学工作组评审。

五、本办法由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7月1日


【编辑:admin】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