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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的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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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和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学费减免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化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申请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2023-2024学年(2023年9-10月)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生困难程度确定为困难等级及以上的学生;

3、上一年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均没有补考科目;

4、在2023年9-10月中,获得过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没有获得过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级、2021级专升本同学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学费减免标准及指标

1、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2000元;

2、我院学费减免名额13人。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

1.需要申请的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材料于班级学习委员:

提交《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打印并规范如实填写);

提交本人教务系统成绩单,成绩单是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需经过学院学术办审核盖章),2021级专升本和2023级相关班级提供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即可;

班级学习委员收齐本班同学申请材料,计算申请学生上一年度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范围是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素质选修课与补修课程绩点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班级内所有申请学生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形成纸质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注:每位申请同学的《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版和经核查盖章的成绩单,1份班级内所有申请学生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形成的纸质会议记录材料整理好上交第二实验楼5093办公室王静老师处。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同学的具体材料分年级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绩点相同,以困难程度高的排名在前;绩点和困难程度再次相同的,以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第三位高的排名在前),并提出获学费减免建议名单,报院助学工作组审核。

3.审核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4.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逾期不候。

附件: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0.02M)[下载]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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