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通过表彰优秀促使同学提高综合素质,达到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四川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现将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奖学金指标分配的基数是由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数核定得出)
一等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6%以内评定。
二等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6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三等奖学金 :每生每学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定。
2、基本评选条件
(1)评选学年无补考,获得本专业该学年规定的学分。
(2) 学分制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评定;原则上各年级以相同专业作为一个评选单位进行统一排名;15级专科专业学生作为一个评选单位统一排名。
(3)此次评选范围: 2014级本科和2015级本专科、2016级本科学生。17级新入学同学和17年专升本同学不参加此次奖学金评选,2016-2017学年转专业学生回原班评定;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计算办法
1、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计算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平均学分绩点×70%+素质绩点×30%。
2、平均学分绩点按《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素质绩点按《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绩点的计算办法》执行。详情请参阅:http://hgx.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173257726991947
4、以上“综合考评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素质绩点”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参评同学向各班学习委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手写申请书
2、学分绩点证明,打印成绩单并由班级学习委员核算平均学分绩点并签字。
3、提供2016年9月-2017年9月获奖材料(附件1目录清单和获奖材料复印件)
四、评定时间和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1)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年级、分专业按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综合考评绩点相同,以平均学分绩点高的排名在前),并提出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院助学工作组评审。
(2)对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
备注: 1、全院素质选修课与补修课程不计入奖学金评定;课程设计成绩不纳入本次评定范围。
2、请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准备获奖材料,包括目录和上一学年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若证书未发,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各班级需提交资料由班级学习委员统一收取最迟于9月20日下午5:30前交化学工程学院第二实验楼411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班级所有参评同学手写申请书、成绩单(学习委员核查签字)、获奖材料(附件1目录清单和复印件)、《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奖学金初评总表》;电子材料只需将《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奖学金初评总表》发送指定邮箱:
16级班级 发送到862505459@qq.com,
15级班级发送到834190443@qq.com,
14级班级发送到156899752@qq.com.。
特别提醒:
1、最终确定进行公示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应准确填写本人农业银行卡号;由于使用别人卡号或填写不准确造成在奖学金发放中出现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未填写银行卡号的,视同自愿放弃。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工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