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理工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学术责任和权利。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把保证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的复试工作。
三、调剂原则及办法
(一)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向我院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
跨门类“相近学科、专业”调剂原则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其他跨门类可接受调剂的专业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703化学 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 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 0780药学 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 |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后,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科复试考生名次,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对不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复试的回避
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六、复试流程
1. 笔试:化学综合(开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含心理测试)。
2. 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3. 指纹采集:面试结束后立即到研究生处采集指纹。
4.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需到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化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