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课。4月5—7日原安排的课程停上,4月8日(星期日)按照当天安排课程正常上课,教务处课程安排时已增加安排一机动周,放假期间停上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机动周完成补课。如机动周时间不足,由任课教师另行确定补课时间补课。
二、相关要求
(一)学生离校需登记信息,填好《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离校登记表》后方可离校;
(二)学生在放假期间外出,需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求助。
(三)请离校学生提前购买好返程车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向班级辅导员请假。
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