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协助思想政治辅导员开展工作,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现将在化学工程学院2016、2017级学生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现将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职责、管理考核办法公布如下。
一、 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
(一)、学业指导。辅导员助理定期召集班级成员,回答学生学业方面疑惑,并对专业学习进行指导帮助;
(二)、纪律指导。协助班级辅导员开展考试诚信纪律教育、寝室管理和安全教育。
(三)、课堂管理。协助班级辅导员查课,统计班级成员出勤率等。
(四)、生活指导。辅导员助理协助低年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给于必要的帮助。
(五)、活动指导。协助辅导员指导低年级学生组织、参加各类活动。
(六)、协助辅导员开展各类工作。
二、辅导员助理岗位选聘要求
(一)、2016、2017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理工科>=2.5
除上条外,以下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二)、获得过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三)、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二等奖学金;
(四)、在校级以上学术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得过一、二等奖;
(五)、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会干部干事等职务;
三、辅导员助理工作要求
(一)、开展学业指导后,需要做好记录。记录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指导过程,要着重记录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二)、定期参加学院组织的辅导员助理工作列会,向学院反馈工作情况和学业指导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每学期后完成工作总结,并对完善辅导员助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四)、认真负责,关心同学,做好沟通桥梁,及时解决同学的疑问,及时向学院、辅导员反馈情况。
四、辅导员助理考核制度
(一)、对聘任的辅导员助理,学院颁发聘书,并发放每人每学期50元补助;
(二)、学院对辅导员助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辅导员意见、工作记录、班级测评,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优秀。每学年考核评定8名优秀辅导员助理,颁发荣誉证书。
(三)、凡考核等级在合格及以上的辅导员助理认定为班级干部,享受素质绩点加分;已经是班级干部而又担任辅导员助理的,认定为志愿实践活动,享受素质绩点加分0.05(与其他活动不冲突,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1)。
五、选聘流程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18年9月17日中午12点前,填写《化学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后交第二实验楼411办公室诸毅超老师处。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考核后报党总支审批,发放聘书。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