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4浏览次数:2725

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

根据《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民主评议小组认真阅读《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认定工作。

一、组织机构

1、化学工程学院成立助学工作组,负责助学工作项目的具体组织落实和审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敏娇  肖强

组员:各班级辅导员

2、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相关工作开展。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认定办法

根据《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认定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1)一般困难家庭经济较困难,但生活费基本无问题;

(2)困难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2)家庭有两个以上接受非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费用;4)有助学贷款符合建档条件者。

(3)特别困难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孤儿;(2)烈士子女;(3)低保家庭子女;(4) 残疾人子女;(5)残疾学生;(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7)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8)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9)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以上情况,需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暂时无法提供,可在国庆放假后上交;无法提供材料的取消认定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认定结果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申请学生,实行一票否决:

1、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4、购买或拥有高档电脑的;

5、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6、在校外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7、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下载并填写《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递交填写好的申请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给各班副组长。各班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核实学生情况;各班根据《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评议要求由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审核是否给予认定并确定档次。

2、各班民主评议小组须在班级范围内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班级成员若有异议直接向评议小组成员反映;

     3、公示无异议后评议小组副组长负责填写《附件2: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备案表》汇总贫困生情况,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汇总并由辅导员老师在《附件2: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备案表》空白处签字

4、提交资料: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评议小组副组长将各种材料的纸质档务必在9月19日下午17:00之前(上班时间)报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二实验楼411)汪飞老师处

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备案表》(备案表纸质档请不要手写填信息,用电脑填写好信息后打印

《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

《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四川理工学院日常消费调查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电子档材料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备案表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专业班级备案表,例:工艺151备案表。请发送到1178080629@qq.com

7、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对建档贫困生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时间待定);

8、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办公室报校学生处。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914


2018-2019贫困建档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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