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化学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 “川恒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奖学金、“川恒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1311

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

    “川恒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奖学金和“川恒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是由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现将评选 2017-2018学年“川恒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奖学金、“川恒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通知如下:

一、参评请仔细阅读《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标兵评选办法》http://hgx.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342447083603742;和《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办法》http://hgx.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342445790163378。

二、“川恒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评选指标

10名。

3、申请条件

(1)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

4、评选程序

(1)初步人选确定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以同年级同专业同学历层次作为一个评选单位,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的同学确定为初步人选。

(2)候选人确定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初步人选,按“素质绩点+科技素质绩点(包括:科技活动绩点,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获奖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确定排名前10名学生为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候选人。

(3)公示

对确定的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表彰方式

授予“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发给奖金1000元,学院将对获“优秀学生学习标兵”荣誉称号同学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形成全院学生积极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

三、“川恒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

1、评选对象

(1)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

(2)担任校(院)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

(3)担任校(院)学生社团副职以上负责人。

2、评选指

10名。

3、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以上;

(2)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校级荣誉称号之一;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

(4)学生干部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4、评审程序

(1)初步人选确定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按“素质绩点+任职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确定排名前15名学生为初步人选。

(2)候选人确定

初步人选进行个人素质和工作风采展示,评委确定排名前10名学生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评委由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室人员、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3)公

对确定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表彰方式

授予“川恒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发给奖金1000元,学院将对获“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荣誉称号同学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院学生积极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

 四、请需要申请同学将以下纸质材料于2018年10月17日下午5点30分前交到第二实验楼411办公室孙雪玲老师处。

1、《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标兵申请审批表》或《化学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标兵申请审批表》;

2、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优秀学生学习标兵提交学习经验介绍,不少于1500字、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供工作经验介绍不少于1500字。

                  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14日

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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