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文件
川组发〔2018〕9 号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
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党委(党组),省国防
科工办组宣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党委组织部,国机重型装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工作部:
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
《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8 年10 月30 日
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针对中央巡视反馈问
题,结合四川实际,现就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
神,全面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
聚焦经常认真严肃和激发活力,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切
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彻底
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进一步修复和净化四川政治生态,为推动
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突出政治历练,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党的组
织生活的首要要求,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思想引领,坚持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坚定
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在党的组织生活熔炉中接受锻炼、增
强党性;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
严肃问题,解决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使党的
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突出常态长效,充分发挥党支部
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的组织生
活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融入日常、
抓在经常。
二、落实基本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
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
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针对党员思想
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 次,党小组会、党支部委员会会
议一般每月召开1 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 次,主要以党员领
导干部、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讲为主,可邀请理论专家、党务工
作者、先进典型送党课到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
次党课。
4.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 次组织生活
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
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交心,听取意见;会
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
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
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
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
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上级党
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
5.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
1 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召开
民主生活会,应当制定会议方案,提前10 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并做好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
言提纲等准备工作;应当直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不搞一团和气,确保“红脸出汗”、有“辣味”;应当切实解决
问题,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确定
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应当向下级党组织或
者本单位通报,并于15 日内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上级
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
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纪律检查机
关、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一级各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领导班
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
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
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
整改。
6.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
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谈心
谈话一般不少于1 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
意见、帮助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党委(党组)主要负
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
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对工作发生重要变动、
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有不良反映的党员,
党支部书记应当及时谈心谈话。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
谈。坚持经常性提醒制度,基层党组织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
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
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7.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 次民主评
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
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召开
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
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
在党小组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
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对评
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
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
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
采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8.坚持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 天开展主题党
日,主要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
志愿服务、交纳党费等。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
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坚持和完善新党员入党宣誓、重
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推行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注重结合“双
报到”志愿服务、“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等,把党日活动放到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一
线去,在实践中教育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强化政治引领。
9.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
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
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
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支部或党小组
开展党的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好
准备,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
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各级党委(党组)要向上级组织部门
报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对未按规定参加
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本级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要约谈提
醒、督促改正。
10.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
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党员领导干
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
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
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
要严肃处理。
三、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1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管党治党
政治责任,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
治生活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谋划,保障工作力
量。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加强督促和指导把关,
切实保证党的组织生活实效。基层党委要具体抓,对所属党支部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指导考核。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党
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紧
压实责任。
12.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
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安排、组织方
式等明确具体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结合岗
位实际,灵活安排组织生活;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中的
流动党员,可就近就便开展组织生活;对藏区、彝区及牧区党员,
可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开展组织生活;对离退休职工党员和年老
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
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13.创新方式方法。根据新时代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建好
用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党员
e 家”等做法,广泛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资源建好网上党支
部,探索网上组织生活,组织党员网上学习、在线培训、互动交
流。用好党史党性教育基地、红色书屋、红色家书等鲜活载体,
组织党员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
力。
14.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多
注重内涵实质、不搞形式走过场,调研指导要多听党员群众意见、
少查资料翻台账,坚决纠正浮于表面、过度“痕迹化”管理等问题。
坚持从严要求,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
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