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认定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837

在校大学生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为创业。

一、工商注册类

1、工商注册地址在政府、高校、社会创办的创新创业平台(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内的实体,并在实体担任法人、股东、合伙人;

2、工商注册地址在写字楼、居民楼内的实体,并在实体担任法人、股东、合伙人或团队核心成员;

3、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

4、通过工商注册的个人工作室;

5、具有盈利性质的个人自媒体,并且运营在半年以上;

6、通过工商注册并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二、网店类

1、在商务部门备案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的网店,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需要交易笔数截图);

2、微商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需要交易笔数截图)。

三、项目孵化类

在政府、高校、社会创办的创新创业平台(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内正在孵化的项目,尚未注册公司。

四、民非类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公益性组织。

五、农职经理类

农业职业经理人取得“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并受聘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