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16、17、18级各班同学: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提升我院社会实践成效,学院将对2019年暑假各类社会实践进行评比。现将有关认定和评比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参评。
一、认定及评比对象
(一)、参加四川省2019逐梦计划的社会实践个人(暑期)必须参加认定和评比;材料经学工办认定,合格者可在“素质教育实践课程”中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认定一个学分,并参加此次评比。
(二)、参加校、院两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成员,自动在 “素质教育实践课程”中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认定一个学分。校级团队、成员评优依据校团委要求开展;院级团队成员个人评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队指导老师推荐后上报团总支。
(三)、我院学生参加学校内外其他社团、正规社会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可以参加认定和评比。材料经学工办认定,合格者可在“素质教育实践课程”中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认定一个学分,并参加此次评比。
(四)、执行认定操作的专业,请以16、17级《大学生修读指南—理工版》为准;标注了“本专业不选修”或“素质教育实践选修学分为0”的专业无法认定,但可以参加评比;18级学生经认定后等待第二课堂补录。
二、认定及评比材料
(一)、逐梦计划个人:个人制作PPT,简要介绍逐梦计划实践过程,涵盖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情况,并附不少于5张图片,PPT中同时必须涵盖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和公章的逐梦计划专用实习认定文件。
(二)、校、院两级团队以团队为单位上交社会实践PPT,涵盖实践目的、实践过程、实践意义等,并附不少于10张照片。
(三)、我院学生参加学校内外其他社团、正规社会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制作PPT,介绍团队实践过程,主要描述个人在实践团队中的角色和承担工作,同时必须附上有指导教师署名出具的社会实践鉴定材料(有公章的需要盖章),提供不少于3张照片(其中至少有一张必须有学生本人出现);
三、认定及评比过程
(一)、由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认定后,将认定合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党总支审批后对学生个人进行素质实践选修学分加分。
(二)、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所有材料进行评比,评比规则如下:
1、逐梦计划评优:评选出优秀实践个人10名,给予奖金奖励50元/人及荣誉证书(认定为校级文体活动三等奖,享受素质绩点加分;素质绩点加分自荣誉证书下发后生效)。
2、我院学生参加其他学生社团、正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活动的个人评比同上条(参评人数不足10人的,不进行评比,只认定学分)。
3、院级社会实践个人评优:按团队成员数的20%评优,奖励政策同上。
四、材料提交
请所有同学于9月12日之前,将PPT材料发送到qhghgmsc@163.com。逾期提交的,不进行认定和评比。PPT以姓名+类别(逐梦、个人)重命名。
所有材料请自行备份,学院将对每年的社会实践材料整理后编印成册作为档案留存。
化学工程学院团总支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