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为了加强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缴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利益,学校已经印发了《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内容,现将与学生相关的权利义务告知你。
一、该《细则》适用于全校本专科、研究生学生。
二、根据《细则》规定,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助学贷款或缓交手续,以及未在缓交期限内缴清欠费的学生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不予注册;
(二)未注册学生,不具有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三)未注册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四)未注册学生,不具有转专业、降级、延期毕业、转学等学籍异动资格;
(五)对恶意欠费学生及时催缴并告知学生家长,不予注册。也可以取消其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的资格(由学院限制其选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根据《细则》规定,学院在评优评奖评先、学籍异动等环节应严格坚持“完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前提。
四、对于有欠费的应届毕业生,无法在网上办理毕业生离校系统,无法发放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
五、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突发事故,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可以办理缓缴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明缓交的期限。缓缴申请是否获批由学院集体决议决定。
六、不符合上述第五条情况,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因欠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
七、请同学们尽量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清欠费补缴。
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