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学生班级、各学生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教育系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根据教育部《 关于开展2019 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法治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 2019 年我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二、活动时间
12 月 1 日(周日) —12 月 7 日(周六)。
三、 具体安排
(一)集中收看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 月 4日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 我省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请12月4日上午1、2节无课的班级各班派4名同学于8:50分到第四实验楼609集中收看。(无课专业附后)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生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学生党支部要在12月党支部组织生活中安排时间对以上内容进行专题学习。条件允许的党支部,应召开专门的学习活动。学习活动要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
(三) 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
12 月 1 日至 31 日,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将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学生党支部、班级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竞赛活动网址如下:
http://www.legalinfo.gov.cn/pub/sfbzhfx/zhfxfzzx/fzzxtzgg/201911/t20191106_10436.html
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9.11.29
12月4日上午1.2节无课专业:
19级能化、生药
18级应化、生药、能化、工艺
17级生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