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生: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补充规定》(川轻化学位[2019]3号)的要求,在2019年6月本届已毕业学生中且达到绩点要求,但不满足“综合素质条件之一”的要求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在6月17日前:参加6月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关论文只有录用通知无正式期刊、申请并受理新型实用专利但暂未获得授权的学生,如果在12月6日以前获得相关支撑材料能满足综合素质要求的条件,可提出申请12月补授予学士学位,将报12月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
请各学院通知此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相关支撑材料,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于12月9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教务处,汇总表同时OA电子档。
邮寄材料请联系学工办诸毅超老师。
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