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组建心理工作站及招聘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17浏览次数:681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18、19级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各项各类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营造人人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经充分考虑,决定成立化学工程学院心理工作站。现将工作职责和招聘学生干部事项通知如下:

一、    心理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二)组织朋辈咨询培训,并开展及考核朋辈咨询。

(三)全面负责学校、学院各项心理健康主题活动的策划、实施和考评。

(四)负责各年级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

(五)完成其他工作。

二、    心理工作站部门结构

(一)心理工作站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直接指导。

(二)各年级各班心理委员自动纳为心理工作站成员。心理工作站学生干部一般从心理委员中产生。不是心理委员但特别优秀的,经团总支、学工办考核后任命。

(三)心理工作站所设立部门另行通知。

(四)心理工作站业务指导、日常管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景帆老师负责(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三、    心理工作站、心理委员考核办法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将心理委员、心理工作站学生干部所对应的二课学时明确如下:

(一)18、19级心理委员任职一学年且经团总支、学工办考核合格的,认定2个二课学时;

(二)心理工作站学生干部任职一学年且经团总支、学工办考核合格的,认定3个学时;

(三)同时担任了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工作站学生干部的,以最高项认定后额外再加1个学时;

(四)学院每学年评选“优秀心理委员”,名额为当年心理委员和心理工作站成员总数的10%,额外认定2个二课学时。

(五)经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培训合格的心理委员、心理工作站学生,额外认定1个学时。

(六)参与竞赛、活动获奖的,依活动、竞赛标准认定学时。

(七)对任命的心理工作站干部发放聘书。任期结束后,根据本人意愿,学工办团总支可推荐到其他校级组织。

     四、心理工作站成员招聘要求

(一)招聘名额:4名(主要负责人)

(二)任职时长:一年

(三)要求:化学工程学院18、19级学生。通过学校心理委员培训的心理委员优先考虑。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心理学感兴趣,工作认真负责且具有创新性。

(四)凡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3月18日晚6点联系学工办诸毅超老师(QQ:389731326),并准备好网络面试。网络面试暂定19、20日进行,面试提前1个小时联系。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工程学院团总支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