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和需要,2020年暑假期间学校将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为更好地为学生学习、科研、创作等提供便利,妥善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对暑假留校相关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
1. 因学习、科研实验、创作等需要留校的已在校研究生;
2. 因考研复习等学习需要留校的已在校本科学生。
二、办理流程
1. 因学习、科研实验、创作等需留校的已在校研究生,应在2020年6月29日上午10点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班级统一填写附件4《四川轻化工大学假期留校备案统计表》电子档发杜怀明老师。
2. 因考研复习等学习需要留校的已在校本科生,应在2020年6月28日晚11点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班级统一填写附件4《四川轻化工大学假期留校备案统计表》发送电子档到389731326@qq.com。
3. 所有学生的附件2或附件3、附件6以班级为单位打印收齐后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11点30分前送第二实验楼4095办公室盖章,由各学院、入住楼舍管理员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4. 学生暑期留校期间须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按照学校节能降耗要求,公寓中心将根据各校区实际情况对留校学生寝室重新调整,进行集中住宿。暑期结束后将重新分配寝室入住。所有留校学生须服从公寓中心的调整安排,按要求办理住宿手续。
三、留校管理
1. 留校学生暑假留校期间,学院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出入校园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只审批因病外出请假,不批事假;学生离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天(含半天)。因病外出就医定点医院为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汇东分院,请假回校后需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当日挂号单、就诊病历、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2.学生因病请假外出,学院不提供纸质请假条。由学生电话向辅导员请假,辅导员准假后报学院领导。学生在校门口时通过电话,由辅导员向保卫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同时,辅导员应做好学生请假、销假记录,做到一人一案。
3.留校学生需每日三次在微哨APP上进行打卡,辅导员对每日打卡情况进行通报;经辅导员提醒,仍不打卡的,辅导员联系家长要求学生离校。自17级不留校同学离校后,不留校学生不用在微哨APP上打卡,具体时间由学工办通知。
4.未经批准离校、请假后未向辅导员销假、未提交就医相关材料的学生,由辅导员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并视为违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措施,逐级上报。
5.图书馆、食堂、运动场、超市等场所开放时间及管理要求等事项,由图书馆、食堂等单位负责通知解释。留校学生应遵守集中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6.学院不为已毕业学生出具任何形式的出入校园之证明。
7.所有申请留校学生的手续(以班级为单位发送附件2或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到第二实验楼4095盖章)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工办不接受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8.已被批准留校的学生,如需离校(特指离开自贡),请向辅导员老师申请并报告离校行程,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后报院领导审批。经批准离开自贡的学生自离校起至下学期开学前不得返校。
9.所有申请留校学生,应将留校事项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所有申请留校的学生,均视为已经全部阅读以上全部条款、完全理解并承诺遵照执行,因违反上述条款及校规校纪、法律法规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