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本专科学生:
为进一步引导青年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为以后科研、就业等奠定基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化学工程学院现对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社会实践项目
(一)2020年“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
1、活动对象: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0年“逐梦计划”活动主要面向已开学的川内高校就读学生及未开学的川籍省外高校就读学生。我院18、19级本专科、17级未申请留校的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
2、报名方式:参与“逐梦计划”的同学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春川轻化”平台,点击“聚焦团团-青春汇”报名。所有岗位均通过“逐梦计划”平台公布,由学生和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岗位和对象。
3、活动时间:活动于6月至9月集中开展,平台全年开放,9月以后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4、其他须知: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二)自主社会实践
学生可以结合目前社会热点和自身特长、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当地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环境保护、赛事活动、社区治理等工作并承担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工作。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体要求
(一)学生应遵守国家整体疫情防控要求和各地疫情防控具体安排,原则上,所有社会实践(含逐梦计划)需在学生生源地或现住地开展进行,原则上不得跨省跨市。遵守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组织单位要求,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所有报名参加逐梦计划并被成功录用、所有自主实践的学生请加入群:965661657。群内会发布认定要求等通知。
(三)逐梦计划参与学生,在实践结束后需提交逐梦计划鉴定表;自主实践的学生,实践结束后应提交志愿服务证明或社会实践证明。(QQ群内发送模板)
(四)暑期带薪工作(家教、兼职)不能被认定为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低于20个小时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不被认定。
(五)所有被认定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18、19级按第二课堂成绩单按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时长发放相应学时。如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收到表彰奖励的,按第二课堂成绩管理增补学时。17级学生按素质教育实践选修学分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六)学院根据参加逐梦计划、自主实践两个系列人数,分类别进行评优。获评优秀的学生,按二课管理办法发放学时。
(七)认定及评优相关通知,由团总支学工办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