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事项的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8-16浏览次数:10036

化学工程学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结合四川省、自贡市和学校对于疫情防控的具体工作要求,经报学院党政审批,为保证同学安全返校,特对2020-2021年第一学期我院学生返校事项进行预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集中返校日期

有考试(含补考)安排的本科学生22、23日集中返校;无考试安排的学生可27、28日返校报到;省外学生如已经购买了车票,请按照返校流程提交材料后按车票日期返校。

其中,22日为最早到校日期,28日为最晚到校日期。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自己考试、补考安排。

参加大艺节、挑战杯省赛需提前返校的学生,由化学工程学院团总支、学工办单独通知、核实材料。

二、学生返校条件

(一)返校学生必须在正式开学前连续14天及以上体温正常,没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二)返校学生必须在正式开学前连续 14 天及以上未与“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人有过接触,所居住社区、楼房没有被要求隔离观察,或已经解除。

(三)决不允许学生带病返校。

(四)仍在国(境)外的留学生禁止返校,请等待通知。

三、学生返校流程

 请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供以下材料:

(一)返校申请书(附件1),需由学生本人与监护人签字后提交照片电子版,电子版需附监护人身份证照片;

(二)健康卡电子版(附件2),体温登记表填写日期自2020年8月8日起至返校前一天。

(三)返校学生行程登记表(附件3)。

(四)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交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两种截图。

(五)开学前,曾到新疆、辽宁大连、北京、广东等地旅游、居住、探亲的学生,请出示返校具体日期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所有从省外回川学生请出示返校具体日期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现在居住在或返校途中需要经过新疆乌鲁木齐市,特别是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大连市,特别是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的学生请于8月18日前联系告知辅导员老师,在未得到辅导员老师个别通知前不得返校。

四、材料提交说明

(一)所有学生务必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返校具体情况表、返校申请书、健康卡(附件1、2、3)内容无误,不得隐瞒、漏报,如因隐瞒、漏报等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或引发疫情防控事故的,按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班级收集每位申请返校学生材料,为每位返校同学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姓名重命名后打包,包含附件1、附件2、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其他材料。收齐后所有材料后于2020年8月20日18点前向辅导员提交相关材料。

(三)所有申请返校学生必须填写《返校学生行程登记表》(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于8月20日12点前发送给辅导员老师。行程登记表中的人员、人数必须和班级申请返校人数、人员一致(17级各班申请返校人数与留校人数总和应为班级总人数)。

(四)健康卡电子版(附件2)请每位同学自行打印两份,一份返校后交宿舍管理员,一份备存等待学院学工办收取通知。

五、返校前准备事项

(一)准备学习生活用品

开学后学校可能继续施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快递、外卖进入校园。因此,学生需自行准备餐具(饭盒、筷子等)、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的生活学习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建议携带30个以上)、消毒酒精棉片、速干手消毒剂等;不得携带酒精、84消毒液等易燃易爆、有毒类消毒物品进入校园。

六、学生返校途中注意事项

(一)建议有条件的学生乘坐私家车返校,私家车不进校门,即停即走。

(二)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并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

(三)有条件时可随时携带速干手消毒剂,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挼搓双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四)路途中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尽量选择楼梯步行,不与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

七、学生返校后注意事项

(一)校园可能继续施行封闭管理,学校食堂统一供餐,自备餐具,禁止外卖进入校园;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学生不得在网上点餐。

(二)公寓施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到其他楼舍和房间串门、走动。

(三)学院根据要求,将安排早中晚体温监测制度,监测制度和实施办法另行通知,请返校学生务必配合。

(四)返校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返校后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事项另行通知。

八、法规要求

(一)所有学生须明确了解“任何人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在校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在网络发表不实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错报疫情信息。所有学生不得在集中返校日期前提前返校,未获返校批准的学生一律不得返校,违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九、其他

如学校发布了最新的学生返校须知及相关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学校发布的返校要求调整返校注意事项。请各位同学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院发布的各项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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