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进行体温自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02浏览次数:2950

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返校学生需要进行体温自测工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随时上报并及时就医。为方便同学们开展体温自测,现将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测范围: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已返校学生(含已返校但请假外出、实习等情况的学生)。

二、自测方式及地点

(一)每栋宿舍楼管处有测温枪;

(二)经由学工办安排,每栋学生公寓中有固定寝室配置体温枪供该栋学生使用(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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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工办支持各班级以班级寝室为单位,先行使用班费购买配置水银温度计,原则上一间寝室配置一支水银温度计。学工办对真实有效的购买收据、发票,对支出班费给予一半的补贴报销。

(四)体温自测工作自202094日起开始执行。结束时间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学校通知为准。

三、上报方式

每位学生打印《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在校自测体温登记表》(附件2),早中晚上次自测体温后填写到附件2中。附件2由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上交备查。

自填写体温自测登记表起,学生不用在微哨打卡。

四、注意事项

学生本人应对所填的健康状况、体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牢记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就诊。

如在体温自测工作进行中有任何疑问、困难,请及时向学工办、辅导员老师进行反馈。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92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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