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号)精神和《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2020级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档为一般困难,资助金额为2100元/人/学年;二档为困难,资助金额为3300元/人/学年;三档为特殊困难,资助金额为45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发放,春季学期按月发放。
三、评选指标
按学院分配到各班级的国家助学金指标执行。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于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认定结果见“化学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五、国家助学金评选材料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递交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暂时只交电子版,电子版表格以“学号+姓名+专业班级+国助申请表”的格式命名)
2、国家助学金书面申请1份(见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表格以“学号+姓名+专业班级+国助书面申请”的格式命名,格式见模板,书面申请上写明以下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农村户口或是城镇户口、本人农行卡号、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申请的理由等)
3、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如“应化20173班国助材料”,其中包括班级各申请同学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组成的文件夹(文件名命名如应化20173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各申请同学的《国家助学金书面申请》组成的文件夹(文件名命名如应化20173班国家助学金书面申请)、《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将命名为如“应化20173班国助材料”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susehuagongshb@163.com。
六、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具体参看《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见http://hgx.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173262192717173
七、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国家助学金同学进行评选,2017级、2018级、2019级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以班为单位对国家助学金综合考评绩点进行统一排名,各档资助人数由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小组(即,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确定,原则上高绩点享受高额资助。2020级根据班级同学认定情况提出获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所有年级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最终报学院助学工作组评审。
2、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见《化学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计入班级内国助分配名额中。
3、国家助学金评选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上午10:00。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书面申请
附件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
附件4: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附件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附件6: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小组名单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4 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化学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xlsx
附件6: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小组名单.xlsx
附件3 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