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号)精神、《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化学工程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科)不符合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名额分配要求,故取消应用化工技术(专科)的丁静雯、黄朝香、温雨朴、夏晨阳、王春齐5位同学受助资格。经各班级评议推荐,学院民主评议小组审议,增补曾杉、李志强、覃雯、夏宇航、张腾5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现公示如下:
姓名 | 专业班级 | 资助金额(万元) |
曾杉 | 化学工程与工艺20201 | 0.33 |
李志强 | 应用化学20201 | 0.33 |
覃雯 | 应用化学20185 | 0.21 |
夏宇航 | 制药工程20182 | 0.21 |
张腾 | 制药工程20172 | 0.21 |
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向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电话:0813-5505861。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