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2295

化学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员发展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次团员发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遵照执行。

 一、发展对象

本次团员发展对象有两个批次,依照学院发展安排,先后顺序如下:

(一)入团时间在14岁以前的(以智慧团建系统中入团时间为准)20级学生,2016年5月31日(不含)后才满十四岁;要求:填写附件2,其中入团申请的时间暂时不填,列为入团积极分子时间不填,团校结业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二)至今,已向团组织提交入团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参加过学校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或化学工程学院团校的19、18、17级青年群众(我院19级已经全覆盖化工学院团校课程)。要求:填写附件1,其中入团申请时间如实填写,其余时间不填。

  二、上报计划

请各团支部认真梳理本支部情况,按照以上两种发展对象要求,组织填写附件1、附件2,各团支部于12月8日20点前将本班附件1或附件2发送qhghgmsc@163.com。

三、待学校校团委审批后,将发展名额反馈到团总支。团总支根据发展名额进行年级专业分配,优先对入团时间14岁以前的20级学生进行重新发展。

四、说明:入团时间未满14岁,但在2016年5月31日(含)之前已满14岁的,由团总支统一通知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0813-5505861。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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