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1788

化学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员发展工作安排,现将2021学年第一次团员发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遵照执行。

 一、发展对象

本次团员发展对象满足以下(一)、(二)任意一项并满足第(三)项的,都可以向所在团支部提交申请,各团支部进行初审后向化学工程学院团委提交推荐名单,每个团支部只推荐一名同学。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团时间在14岁以前的(以智慧团建系统中入团时间为准)20级学生,且在2016年5月31日(不含)后才满十四岁;要求:填写附件1,其中入团申请的时间暂时不填,列为入团积极分子时间不填,团校结业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是否重新入团”填是。

(二)至今,已向团组织提交入团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参加过学校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或化学工程学院团校的20级青年群众(化工学院团校课程已经覆盖我院20级全体学生)。要求:填写附件1,其中入团申请时间如实填写,其余时间不填,“是否重新入团”填否。

(三)大一上期无挂科、参加全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截至到5月9日)

  二、上报计划

请各团支部认真梳理本支部情况,按照以上两种发展对象要求,组织填写附件1,各团支部于5月9日20点前将本班附件1发送qhghgzzb@163.com。

咨询联系电话:0813-5505861。

 

附件一.docx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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