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经评审,决定推荐以下项目参加第七届互联网+四川轻化工大学校级评审。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化学工程学院学术办公室反应。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7日—6月29日中午12点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学术办公室地址:第二实验楼517,电话0813-5505607。
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7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27浏览次数:1361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经评审,决定推荐以下项目参加第七届互联网+四川轻化工大学校级评审。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化学工程学院学术办公室反应。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7日—6月29日中午12点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学术办公室地址:第二实验楼517,电话0813-5505607。
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