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认定评比工作及志愿服务时长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28浏览次数:1785

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

根据2021年6月29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现将暑期社会实践认定评比工作及志愿服务时长认定说明公布如下。

一、暑期社会实践认定评比工作

1、参加并完成逐梦计划的学生,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总结(ppt形式),ppt中需含有至少5张本人在工作岗位上的实践照片、用人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工作情况简介等;

2、自行开展社会实践的团队(个人),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总结(ppt形式),其中至少需准备至少5张本人(团队)的实践照片以及实践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以调研报告为实践成果的,还应向团委提交调研报告(不少于1500字)。

3、以上所有材料经认定后,按二课标准发放学时。同时,学院对参加逐梦计划的个人、自行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或个人进行评比,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并按完成情况等进行定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按院级获奖补录4、3、2学时,其中以调研报告为实践成果经认定后直接定级为二等。

4、此次认定结果计入2020-2021学年素质绩点范围。需申请认定和评比的同学请加入群QQ群828720032,并于9月6日下午6点前,将申请材料打包后以“社会实践认定+专业班级+姓名”重命名发送到qhghgmsc@163.com。逾期不再接收认定申请。

二、关于志愿服务时长的认定及转换说明

根据《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绩点测评办法 (修订版)》,对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做如下规定:

1、在每一个素质绩点认定周期内,校内(校内各职能部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及由学校各级组织(学院、各学院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的志愿服务均以志愿服务证明或志愿四川记录为准,可以对应折算后认定为素质绩点(同一项目二者不可重复认定);可申请折算为二课学时。

2、参加校外组织、校外社会服务机构、政府等开展的志愿服务获得的时长,均不计入素质绩点认定范围,但可以申请折算为二课学时,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五四系列评优相关支撑材料或同等条件加分项。

3、因在校内外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获得政府及群团组织(团委、妇联、残联等)表彰奖励的个人(团队)荣誉(如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计入素质绩点认定范围。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不计入。

化学工程学院团委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