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
经学生本人申请,21级民主评议小组认定,学院助学工作小组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为10月18日到10月22日公示结束。如对名单有异议的、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认定的,请向学院助学工作小组反映。
电话:5505861
地址:第二实验楼3089(学院党委)、第二实验楼5093(学工办)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