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4686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学生,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管理,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4月3日—4月5日,4月2日正常上课上班

收假时间:4月5日当晚10点前

二、清明节假期离校工作安排

(一)总体原则

      鉴于国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学院提倡同学们不离校,减少出行。如需要离校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二)全体学生不得出省。禁止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全域和 14 日内出现本土病例的地级市全域,如遂宁、乐山、成都、德阳全域(学院根据最新疫情管控通知动态新增,已经审批了的假条和离校登记情况作废)。

(三)对确需在假期离开学校所在地到川内其他无新增、低风险地区的学生要按照要求做好假期离校登记,辅导员要做好安全告知、精准掌握学生离校去向,做好行程记录,经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离校学生应认真填写《清明假期离校登记表》。离校后返校应向辅导员提交健康码、行程卡,同时做好核酸检测并提交相应的阴性报告。    

(四)返校时,返校学生需将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提交给辅导员老师审核;到达自贡市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得到阴性结果后才能进校;在自贡市所做的第一次核酸检测报告出来后24小时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辅导员老师根据《清明假期离校登记表》逐一核对,不得遗漏。

(五)4月2日,辅导员不予审批有课时间的请假离校。学院4月5日晚对全体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如有不假离校、请假未归的一律通报批评。

三、工作进度安排

辅导员老师收集所带学生的《清明假期离校登记表》,审核后于4月1日晚6点前发学工办诸毅超老师。

四、注意事项

清明假期期间,离校学生应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不参与聚集活动。在扫墓祭奠中尤其注意防火事项。乘坐正规运营车辆,外出时告知父母家人具体行程。

在校学生注意寝室卫生和安全,离校外出(不离开自贡市)及时向班级治保委员报备行程,做好登记。在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毕业环节的,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主动佩戴防护用具。

所有未请假、私自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前往学院明文禁止前往地区的学生,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

 

附件:《化学工程学院清明假期离校学生登记表》

离校学生行程登记表.xlsx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离校学生行程登记表.xlsx  (0.01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