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校期间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所形成的档案材料。
第三条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收集、归档工作。
第四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归档范围
1、学生资助通知;
2、学生资助宣传材料;
3、学生资助评审材料;
4、学生资助总结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归档程序
学生资助材料是学生资助档案的形成部分,要认真收集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做到真实、完整、齐全,经学院助学工作组审查后归档。
第六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材料要求
(一)学生资助纸质材料要求:评审材料填写规范、完整,以资助类别为单位整理齐全;
(二)学生资助电子档案要求:材料需根据资助类别进行分类,注意敏感信息的保护。
第七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一)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学生资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
(二)学生资助档案查阅由查阅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严禁在查阅时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