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userA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1335

化学工程学院各毕业班级:

化学工程学院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进行。现将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比例

全院共计评选19名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一)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未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四)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五)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参评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需达到毕业要求,志愿四川需已经注册且有志愿服务时长,2021年9月起至今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未学习期数不得多于4次。

(七)满足以上六条外,需同时符合以下三条标准:

1、第一至第七学期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

2、本科学生在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五四之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获校一等奖学金(三次);在第3点任意加分项表现优异者,本科获校一等奖学金、获得个人荣誉称号均可放宽至两次。

3、有以下任意加分项目:在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等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通过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发表过与专业相关论文或参与发明专利;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受到学校、当地人民政府、党团组织表彰奖励的;

(八)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请一并列出,按《化学工程学院省优毕业生材料清单》进行填写。

三、评定程序

(一)申报学生填写《化学工程学院省优毕业生材料清单》,并按填写顺序准备所有证书复印件和经学术办盖章的成绩单。《化学工程学院省优毕业生材料清单》的电子档材料以“姓名+省优申报”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5点前发2829799527@qq.com,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5点前交第二实验楼5097办公室孙雪玲老师处。过时不再接收材料,电子档材料、证书复印件(含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成绩单全齐方视为申请参评。

(二)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省优秀毕业生初评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误之后学院将拟定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交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批。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学生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学生弄虚作假的,取消省优毕业生、校优毕业生评选资格,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

(二)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的省优毕业生自动成为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的省优毕业生如有不能正常毕业、受到处分的,取消其省优、校优资格。被取消的名额不再另选。

(三)评选时,优先评选完全符合要求的参评学生;对放宽条件的申报学生,按所获各类型国家级表彰奖励、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各类型省部级表彰奖励排序。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化学工程学院省优毕业生材料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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