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userA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1954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引导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五)2022—2023 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 2023 年秋季学期申请 2022—2023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请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复核班级困难生数据库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认定复查范围开展工作,需要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班级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城镇家庭子女、孤残、优抚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各班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做好励志诚信感恩教育宣传。

五、材料报送

2023年3月10号上午12:00之前报送相关材料:

 

班级有调整的人员将以下材料交至学工办王静老师处。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交电子版)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交电子版)

 

班级有新增的人员以下材料交至王静老师处。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交电子版)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交电子版)

3.《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纸质版)

4.《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备案表》(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交纸质版)

6.《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交纸质版)

7. 《化学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会议记录》(交纸质版)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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