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userA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1134

2023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按照省教育厅最新通知和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2023届毕业生中以下四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脱贫家庭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其他类经济困难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生活俭朴;

3、符合帮扶条件的毕业生

二、标准及推选名额

我院每生资助金额为600元,名额共28人。

三、具体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6日下午5点前

2、申报方式:打印并填写《就业帮扶申请书》,一式一份

3、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A4,一式一份,和《就业帮扶申请书》装订好了一并上交。包括如下:(按类别提供)

  第一类: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户)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

2、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书面证明;

3、当地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扶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信息页面截图;

4、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户)在全国系统中的学生学院统一在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第二类:城乡低保家庭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低保证;

2、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村(社区)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

第三类:本人残疾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本人残疾证;

2、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或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四、名单确定

  学院助学工作小组将结合申请人在校表现实际、就业去向、学习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后酌情推荐28名同学报学院党委审批并公示。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就业帮扶申请表(20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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