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团委关于上报团员发展对象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userA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2169

化学工程学院2021级、2022级各团支部:
  现将上报团员发展对象的工作通知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学期团员发展对象推荐上报工作。

一、推荐对象

(一)年满14周岁的、承认团的章程、我院在读的21级、22级本科学生,无违纪行为;

(二)截至2023年4月20日,已向团组织提交入团申请书超过6个月;参加过四川轻化工大学团校入团积极分子班培训且结业的优先考虑;

(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科目小于2门(含);2022年9月至今(2023年4月20日)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未做期数小于3期(含)。

二、推荐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经所在班级的团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产生推荐人选。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由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参加。团支部应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在本支部内进行公示。

(二)21级、22级每个团支部向学院团委推荐1名团员发展对象,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以弃权。

(三)团支部通知推荐人选预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发展团员名册》,其中,入团申请时间如实填写且与纸质入团申请书一致,列为入团积极分子时间应在提交入团申请书的至少1个月后(未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则不填写)。发展团员编号、入团时间不填写,将《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发展团员名册》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发qhghgmsc@163.com,过时不候,不再增补。

(四)人选确定及发展流程

学院团委召开会议对名单进行考核,联系各团支部了解情况,结合推荐人选具体表现产生发展对象名单,报学校审批后进入发展流程。发展流程具体工作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发展团员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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