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3567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帮助全校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现将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8月

二、活动对象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本专科、研究生学生

三、活动形式

全体学生参加以院校实践团队、逐梦计划、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研究、自主开展主题实践等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如下。

(一)学校实践团队

学院团委以亲化工志愿者服务队为主体已成功申报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发起的“两弹一星”精神志愿宣讲团队、”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队。

(二)逐梦计划

学生可以参加生源地或所在地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根据意向自由选岗实践。

如自贡市2023年“盐都逐梦计划”社会实践已在微信公众号“青春自贡”的“服务平台”里“盐都逐梦计划”版块进行,可根据意向自由选岗实践。

(三)志愿服务

学生可在生源地或所在地,参加当地党团组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发布的文化宣传类、赛事活动服务类、环境保护类、关爱老幼或其他类别志愿服务社会实践;

(四)自主开展主题实践

1.深入高中、社区,针对高中学生、考生家长开展学校、学院宣传,进一步拓展学校、学院知名度。

2.联系、拜访身边的校友,挖掘校友奋斗历史,听取校友对在校同学学习、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校友专访;

3.到基层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进行非“逐梦计划”的岗位锻炼、实践;

4.深入农村、乡镇、社区,在当地政府等组织下参与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化宣传、文艺表演的宣讲或活动;

5.学生可在生源地或所在地,在有关部门的指导或组织下,结合专业知识、社会热点等,在教育关爱、医疗卫生、科技支农、文化艺术、爱心医疗、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社会调查研究,撰写调查研究报告,提出对策意见等。

6.其他内容的自主实践;

四、活动组织方式

(一)学院学校实践团队

 校级、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相关事项已另行单独通知现有组建的团队,不再重新招募。具体社会实践工作由学院团委组织开展。

(二)逐梦计划

 学生按逐梦计划通知进行注册报名并进行双选后上岗实践。

(三)自行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学生(团队)自行联系企业、社区、街道等单位完成实践或通过“志愿四川”等平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五、认定与表彰奖励

(一)基础素质绩点

1.参加逐梦计划考核合格的认定绩点0.2;

2.开展自主实践、志愿服务经认定考核合格的获绩点0.2;

3.校级、院级社会实践团队成员经认定考核获绩点0.3;

(二)基础志愿服务时长

对全体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以具体的“社会实践时长”进行折算认定,最多认定20小时(素质绩点0.2),超出的时长均不再认定。经认定后,暑假期间产生的所有社会实践时长在综合素质绩点测评中均不重复计算。

(二)评优评奖

1.学院学校实践团队经学校批准为校级重点团队的,校级个人荣誉称号名额为团队学生人数的40%;

2.学院学校实践团队经学校批准为校级一般团队的,校级个人荣誉称号名额为团队学生人数的20%,另外评选10%的团队成员为院级个人荣誉称号;

3.根据实践情况,对以个人身份参加逐梦计划、志愿服务、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总人数的40%评选为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设一、二、三等奖,前20%再推荐为校级);

4.校级、院级个人荣誉称号按校级、院级其他表彰奖励认定素质绩点;同时获院校两级表彰的绩点取最高项,不累加。

(三)第二课堂成绩单

1.所有经认定的参与社会实践认定2个二课学时;

2.如获表彰奖励,按校级、院级分别认定。

六、重要说明

1、暑假带薪工作(家教、兼职)、考研夏令营、经审批的毕业年级自主实习不能被认定为社会实践。

2、所有形式的社会实践均先申请认定再评优评奖。每个学生只能参评以上所有社会实践类别其中一个的认定和评优(如校级实践团队成员不参加个人系列认定评优);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要求申请认定的,不补充认定。

3、个人可参与多个志愿服务,认定累计不超过20小时;参与多个志愿服务的,在评优中优先考虑。单个时长小于等于1小时的志愿服务不予认定。请同学自行联系志愿服务活动发布方在志愿四川等平台上进行报名获得志愿服务时长。

4.如有需要,学院团委将统一为我院学生开具介绍信。

七、鉴定及评优材料准备预通知

(一)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参加学校评选,按学校要求准备材料。

(二)参与逐梦计划的个人、自行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个人,需准备至少5张本人在工作岗位上的服务照片、社会实践总结(不低于1000字)、社会实践证明材料(见附件“社会实践认定表”),如有在志愿四川(或其他正规平台)上参与项目截图请一并提供;如开展社会调查研究的,还需提供社会调查研究报告。

八、自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原则上都在学生生源地开展。原则上学生不得跨省参与实践,确定参加实践或志愿服务后,务必告知家长(监护人)。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过程中,切实保护好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所有参与实践的学生(除两弹一星、七彩假期团队),请加入QQ群。实践认定表格群内发放。

化工-2023暑期社会实践总群群二维码.png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