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团支部、各院属学生组织: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团支部个人荣誉称号
(一)个人荣誉称号
各班级、团支部可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个人荣誉称号。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指标
个人荣誉称号类别 | 指标 | 参评对象 |
三好学生 | 1人 | 本班级、团支部符合要求的成员可参评。 |
优秀学生干部 | 1人 | 本班级内符合要求的班委干部可参评;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1人 | 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参评; 当三人都不符合条件时,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可以递补参评。 |
优秀共青团员 | 1人 | 团支部内符合要求的共青团员可参评。 |
研究生团支部有1个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优秀共青团员名额。 |
(三)评选程序
各班级、团支部按指标进行自荐、推荐,经班级、团支部评议、不记名投票、班级内公示等程序,确定名单。
(四)参评条件
申请上述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除应符合《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相应条件,并在2022-2023学年正常考试(所有课程)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按荣誉称号类别需对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三好学生称号,需获得2022-2023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论等级,以学院公示名单为准);2022-2023学年内有志愿服务时长(不论校内外,自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2022-2023学年未参加青年大学习期数应少于3次(含);政治面貌为团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在2022-2023学年内无任何补考科目;在2022-2023学年任相应的班级团支部干部满一学年且学院考核为良好及以上;未参加青年大学习期数应少于3次(含);政治面貌为团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申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在2022-2023学年内无任何补考科目;未参加青年大学习期数应少于3次(含);2021-2022学年内有志愿服务经历(不论校内外,自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政治面貌为团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五)评选说明
1.工艺22级卓越、制药22级卓越学生回原班级、团支部参评;2023年6月公布的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原团支部参评。
2.2023年新入学专升本班级和23级各班级、团支部不参评。
3.2022-2023学年因应征入伍、休学等存在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在外联合培养的不参评,延期毕业学生不参评。
二、院属学生组织个人荣誉称号
(一)荣誉称号类别及参评对象
学生组织个人 荣誉称号类别 | 指标 | 参评对象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10%。 | 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2022-2023学年学生党支部、心理站、艺术团、亲化工志愿者服务队干部(副部长及以上)可参评。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10%。 | 第八届团委秘书处及下属组织部、宣传部、新闻中心、青年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可参评。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总数不超过干事总数的5%。 | 第八届团委青年发展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可参评;心理站、艺术团、亲化工志愿者服务队各部门干事可参评。 |
(二)参评条件
所有学生组织个人荣誉称号应同时满足:在2022-2023学年内无任何补考科目;在2022-2023学年任相应的职务满一学年;未参加青年大学习期数应少于3次(含)。
四、单列序列
(一)优秀治保委员系列
学院单独评选优秀治保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个人荣誉称号。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指标
学生组织个人荣誉称号 | 指标 | 参评对象 |
优秀治保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 不超过评选基数的10%。 | 1.在2022-2023学年内任学院班级的治保委员职务满一年的可参评;第八届学生会院务部干部可参评。 |
优秀治保干事(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不超过评选基数的5%。 | 在2022-2023学年内任学院班级的治保委员职务满一年的可参评。 |
(三)评选说明
优秀治保干部、优秀治保干事个人荣誉称号应同时满足:在2022-2023学年内无任何补考科目;在2022-2023学年任相应的职务满一学年;未参加青年大学习期数应少于3次(含)。
五、集体荣誉
学院初评六个校级先进班集体、六个校级先进团支部。
参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集体在202-2023学年青年大学习班级考核不合格次数应少于3次(含)。各申报单位应全面总结班级、团支部在2022-2023学年的工作情况,着重从班级(团支部)建设、学风建设、班团活动、等级考试过关率、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各类奖学金获奖情况、班级同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班级同学在其他组织团体任职情况等方面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字数无要求,格式无统一要求。
工艺22卓越、制药22卓越班不参评。
六、评选流程说明及要求
(一)个人荣誉类
1.班级团支部内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同学,需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成绩单为含重补修成绩类型)、手写申请(纸质),按类别填写附件1中对应称号申请表(电子、纸质),按上文通知要求提交到个人荣誉评选单位(各班级、各团支部)。
各基础评选单位进行评议、投票等环节后,由评选单位负责人(班长、团支书)负责整理材料,将公示后的人选附件1申请表(纸质、电子)、成绩单(纸质,需到第二实验楼519审核盖章)、手写申请(纸质)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3,电子)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2日中午12点前交第二实验楼5097办公室张前亮老师处。
2.优秀治保干部、优秀治保干事提交附件1申请表(纸质、电子)、成绩单(纸质,需到第二实验楼519审核盖章)、手写申请(纸质)于9月20日中午12点前交第二实验楼5093办公室江彩义老师处。
3.各院属学生组织评选由学生会主席团统一组织,评选结束将公示后人选的附件1申请表(纸质、电子)、成绩单(纸质,需到第二实验楼519审核盖章)、手写申请(纸质)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3,电子)于9月22日中午12点前交第二实验楼5095王炼老师处。
(二)集体荣誉类
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于9月25日下午6点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学工办诸毅超老师,过期不再接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统一组织评审。一个班级(团支部)可以同时申报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但只能获得一个集体荣誉。
七、相关要求
1.所有个人、集体需准确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对缺失名额不递补。
2.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项个人荣誉(不论评选单位)。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3.院属学生组织在提交电子版评优汇总名单时需同时提交上一学年学生干部、干事名单以备查。
4.各班级、团支部、院属学生组织需保管好各项个人荣誉评选时的选票得票数、排名等原始数据。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