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 2023〕 54 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许正东同学参评2023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现将他的申请材料公布如下:
此名单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请对此名单有异议的同学,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化学工程学院纪委兰静(电话:13778521996、第二实验楼3089-1)、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林晶(电话:13890089817、第二实验楼5087)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