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userA发布时间:2024-01-02浏览次数:3231

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各年级全体团员和青年:

为引领广大青年在实践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3日起。

   二、活动对象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本专科学生

   三、实践、志愿服务类型及要求

  为鼓励同学们利用寒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学院团委结合以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对可以开展实践和志愿服务的领域做如下梳理和说明。

(一)优秀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参加招生宣传社会实践。参与此项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加入QQ群773581034。

实践具体通知https://hgx.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8374067102172914

(二)开展与挑战杯项目书撰写相关的前期调研。如挑战杯需要前期调研的,同学可以开展相关调研,但调研对象、内容应与最后提交的挑战杯项目书有关。凡参加挑战杯调研和拟申报挑战杯项目的同学,加入QQ群818021026。

挑战杯参赛通知https://hgx.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8379049668154827

(三)深入开展2024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同学们参与“政务实践”“企业实践”“乡村振兴”的实践活动,或自行深入社区、乡村就社会现状与社会问题开展实践并完成调研报告,实践结束后需要开具实践证明。参与此类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加入QQ群466658383。

2024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通知请通过团中央“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查阅。

(四)走访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校友完成对校友的个人专访。参与此类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加入QQ群466658383。

(五)参与当地政府、共青团、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参与此类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加入QQ群466658383。

(六)鼓励同学们参加“我在大安压马路”城市年轻运动系列活动,感受大安区建设和发展成果。按照该活动打卡要求,对报名并在以下路线中至少2个景点打卡的同学给予认定。参与此类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加入QQ群466658383。

1、线路1(盐迹小道)中任意景点;
2、线路2(好玩大安)中“邓萍故居”“恐龙博物馆”“大安区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新三馆)”;

四、认定与表彰奖励

学院团委对利用寒假期间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同学给予二课学时、素质绩点等认定,并对参与各类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同学进行院级表彰奖励。具体措施见下。

   (一)招生宣传社会实践。认定后补发2二课学时、认定0.2素质绩点;根据实践情况,从所有参与实践的个人(团体)中评选25%为院级一、二、三等奖,认定0.2、0.1、0.05绩点,分别按院级获奖补录4、3、2学时;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从院级获奖团队和个人中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评选。

   (二)挑战杯相关社会实践。挑战杯相关社会实践与挑战杯项目申报挂钩,只有成功提交了挑战杯申报书的前期实践才给予认定。实践部分认定后补发2二课学时、认定0.2素质绩点;项目申报书部分绩点以挑战杯通知为准。

   (三)自主实践(含2024年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凡参与了此类实践的同学,认定后补发2二课学时、认定0.2素质绩点;根据实践情况,对所有参与实践的个人评选院级一、二、三等奖,认定0.2、0.1、0.05绩点,分别按院级获奖补录4、3、2学时,提交调研报告的以院级二等奖起评;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

   (四)走访校友实践。认定后补发2二课学时、认定0.2素质绩点;提交的人物专访被采纳后认定0.03绩点;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当地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

   (五)志愿服务类实践。认定后补发2二课学时、认定0.2素质绩点(对应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根据实践情况,对所有参与实践的个人评选院级一、二、三等奖,认定0.2、0.1、0.05绩点,分别按院级获奖补录4、3、2学时;有因开展此项实践被正规媒体宣传报道的,额外认定0.01绩点(限一次);被当地政府、党团组织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的额外认定0.03(限一次)。

   (六)“我在大安压马路”城市年轻运动系列活动,提交成功报名截图和打卡视频,认定2学时。

   五、相关说明

  (一)同学们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至多两个类别的实践活动,两个类型外多参加的实践活动不计时长,不参评、不认定产生的志愿服务时长。

  (二)参与两个类别以上的实践活动,对两个类别的实践活动分别认定基础绩点(两个0.2)和基础学时(两个2学时),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挑选其中一个类别参与评奖认定;也可以只参加其中某一个类别的实践活动进行认定和评奖。

  (三)挑战杯调研所对应的时长和绩点必须以提交挑战杯申报书为基础,不单独认定

   (四)寒假带薪工作(家教、兼职)不能被认定为社会实践。累计低于20个小时或3天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不被认定(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走访校友实践、“我在大安压马路”城市年轻运动系列活动除外)。

   (五)请学生自行联系志愿服务活动发布方在志愿四川等平台上进行报名获得志愿服务时长,学院不予补发在寒假期间在校外开展志愿服务所产生的时长。

   (六)寒假志愿服务所产生的时长经评比认定后不再次计入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绩点,直接折算为0.2绩点;寒假期间未参加评比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均不计入2023年综合素质测评绩点。如单个志愿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可参与多个项目以累积时长认定参评。

   (七)开展多场次招生宣传的,只认定一次,但在专项评奖得分相同时排序在前。

  (八)“化工与制药类本科人才社会实践训练”教学建设项目成员在参加“自主实践”或“走访校友实践”其中至少一项后,可结合自身情况参与其他类型。

   六、各项实践类型参评院级表彰评选标准(参考),请查阅附件。

   七、温馨提示

  (一)自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原则上都在学生生源地开展,学生原则上不得跨省参与实践。确定参加实践或志愿服务后,务必告知家长(监护人)。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实践组织单位各项要求,切实保护好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二)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是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挺膺担当、建功立业的重要平台。在评选学校“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等工作中,均对志愿服务时长、二课学时有相应要求。希望广大团员和青年利用好寒假,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社会开展社会实践工作,为自身发展奠定基础,为助力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三)所有类别社会实践认定和评比材料收取事项,将于2024年2月中旬发出。

各项评选标准.docx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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