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校长特别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08浏览次数:912

化学工程学院全体同学:

        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成绩特别优异、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并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号),现将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提交

(一)申请学生请在3月31日上午12点前将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表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发送到349875596@qq.com邮件主题为“XXX-校长特别奖申请”。

(二)4 月 7 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参评材料对照评选办法进行初审,初审后上报学校。

(三)申请学生所有支撑材料获得时间截止 4 月7 日,逾期获得的不再提交;有关表彰、奖项及结题等已经公示无异议,但未收到证书或文件用以佐证的,需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说明。

二、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及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把关,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附件:

附件: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本、专科学生).docx

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3月8日

附件1: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本、专科学生).docx  (0.21M)[下载]
附件2: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pdf  (0.21M)[下载]  [PDF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