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5届(自贡校区)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17浏览次数:1936

化学工程学院2025届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自贡市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自井就发[2024]1号),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自贡市内、2025年应届毕业,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六类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5.残疾毕业生;

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毕业时已获得求职补贴的不在申请范围。

三、申报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银行卡复印件;

3.申请类型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学生申请类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城乡居民低保家庭求职补贴

1.自贡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社会(民政)事务部门出具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含低保证)。

3.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注: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供

1.证明材料需注明“低保”或“最低生活保障”字样,并注明政策认定有效期或年审信息,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载明人员中应包含申报毕业生本人,申报毕业生不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材料的载明人员,但与证明材料载明人员在同一户籍且具有直系亲属关系,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

不在同一户籍但与证明材料载明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可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标明姓名、父母姓名)并由申报毕业生本人出具书面承诺。

3.低保证明载明人员非申报毕业生直系亲属但对其存在法定抚养义务的可由申报毕业生出具村、社区书面说明,补贴申报时(申报学年当年或毕业年度)须处于政策认定有效期。

4.低保人员社保卡(注明资金流水信息属性:低保)同等适用以上条件,低保最新领取时间须在申报学年当年或毕业年度。

(二)申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1、自贡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局或中心)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须为中国农业银行)。

4、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三)申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1、自贡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生源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以上政府(含政府派出机构)或户籍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须为中国农业银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注:证明材料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证明材料需明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字样,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证明材料需明确申报毕业生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并注明其认定时间或出具证明时当前认定状态。

2.毕业生提出补贴申请的时间,应当处于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内。

(四)申请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1、自贡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社会(民政)事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学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毕业生提出补贴申请的时间,应处于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内。

3、 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须为中国农业银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五)申请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

1、自贡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本人的第三代残疾证(卡)信息页面复印件或《残疾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未持有残疾证(卡)的需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学生本人《残疾证明》。

3、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须为中国农业银行)。

5、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求职补贴

1、自贡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本人在学期间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主要信息页面,页面需载明贷款时间、贷款人、获批时间等主要信息,不能提供贷款合同可提供相同载明信息的电子网签截图。

3.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人为学生家长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需证明贷款家长及申报学生在同一户籍且具有直系亲属关系。

注:以上材料需带有“国家助学贷款”字样,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国家助学贷款核准批拨日或贷款期信息须处于本学历就读期间。

4、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须为中国农业银行)。 

6、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装订。

五、报送要求

1.申请学生提交电子材料:

附件1 《自贡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电子文档)

附件2 《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请在符合表中六大类别中的一个子表填好相应信息(电子文档)

2.申请学生提交纸质材料:

各类别申请学生提供的需要装订的一式一份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于2024年5月29日16:00前发送1716740261@qq.com,纸质材料于2024年5月29日16:00前报送第二实验楼5093王老师处。

 

特别提示: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各班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时,请按照《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见附件2)中的六大类别进行分类报送,每一类别中的学生材料请装订成册并按照类别名单顺序在纸质资料右上角进行编号,例如: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李三 1号,张四2号。若各班在报送纸质材料时,未进行分类和编号,请重新进行报送,若因此而错过求职补贴的申请,请学生自行负责。

附件:相关表格.rar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相关表格.rar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