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488

2022级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交流生制度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现将2024年交流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学校、交换专业与交流学生人数

2024年派出交流生的专业与人数如下表:

交流专业

交  流 学  校

 

 

武汉工程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2(5850)

 

 

制药工程

 

 

1(5850)

1(5390)

 

应用化学

 

 

1(4500)

1(4900)

 

注:到武汉工程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的交流学生在接收学校缴纳学费,标准为接收学校同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括号内数字)。

二、交流生选拔与派遣

1、相关学院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交流生制度实施细则》,面向相关专业2022级学生宣传动员。

2、2024年6月25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交流生申请表》。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最迟于6月25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表交第二实验楼517、519。

3、2024年6月30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组织选拔交流生,予以公示,并将《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年本科交流生名单汇总表》填好(电子表格OA发送)与填写好审批意见的《交流生申请表》交教务处。

4、2024年7月5日前,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拟录取的交流生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并由学校向对方学校推荐,征求对方学校意见。

5、教务处公布正式录取的交流生。交流生填写《交流生考核表》中的相关内容,并与学校签订交流生协议(一式两份)。

6、2024年9月前,交流生按交流学校规定的时间到交流学校报到学习。

附件:交流生材料.zip

化学工程学院学术办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交流生材料.zip  (0.02M)[下载]